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是什么?

访客2023-11-29 16:53:1215

  1、本功与诈骗功的边界

诈骗功,是指以不法占有为目标,虚构事实,隐瞒本相,骗取别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功与诈骗功的区别之处在于:客体上,本功所进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一般的民事诉讼活动次序以及如财富权等别人合法权益,诈骗功所进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不雅方面,两者都表现为必然的虚假性,但本功较为单一,只能是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而诈骗功的客不雅行为能够表示多种多样;主体上,本功主体除具备刑事责任才能外,应当具有民事诉讼行为才能,诈骗功则无此要求;主不雅上,本功并未限制主不雅目标,能够是为了各类目标,范畴较广,而诈骗功的目标在于不法占有别人财物。

2、本功与侵犯功的边界

侵犯功,是指以不法占有为目标,将别人交给本身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不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功与侵犯功的区别之处在于:客体上,本功所进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一般的民事诉讼活动次序以及财富权等别人合法权益,侵犯功所进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不雅方面上,本功表示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峻波折司法次序,侵犯功表示为将别人交给本身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不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主体上,本功主体除具备刑事责任才能外,应当具有民事诉讼行为才能,侵犯功则无此要求;主不雅上、本功的主不雅目标范畴较为普遍,没有详细的限制,侵犯功的主不雅目标则在于不法占有别人财韧;在告状性量上,本功为公诉案件,侵犯功为自诉案件。

3、本功与伪证功的边界

刑法第305条所规定的伪证功,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判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有意做虚假证明、判定、记录、翻译,企图谗谄别人或者隐匿功证的行为。伪证功与虚假民事诉讼功次要区别即在于所发作的场所差别,伪证功发作在刑事诉讼中,毁坏的是司法机关一般的刑事诉讼司法活动,虚假民事诉讼功则发作在民事诉讼中,毁坏的是司法机关一般的民事诉讼司法活动。

4、本功与波折做证功的边界

波折做证功,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办法阻遏证人做证或者指使别人做伪证的行为。

  波折做证功与虚假民事诉讼功的区别在于:客体上,波折做证功进犯的是国度司法机关的一般诉讼活动,包罗刑事诉讼活动、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等,而虚假民事诉讼功仅进犯国度司法机关一般的民事诉讼活动;客不雅方面,波折做证功施行的是阻遏证人做证或者指使别人做伪证的行为,虚假民事诉讼功施行的是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峻波折司法次序的行为;主体上,两者均为一般主体,亦都可由司法工做人员施行,但是波折做证功能够由司法工做人员零丁施行,虚假民事诉讼功则不成,需和别人配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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