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股票交易规则?
北交所交易规则:
1、首先要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要求: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50万元,其中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借的资金和证券;2年以上的证券交易经验。
2、交易制度
实行T+1交易制度,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不能卖出,第二个交易日才可以卖出。
3、交易时间
交易日的 9:15-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00-14:57 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4、交易数量
单笔申报数量100 股起,以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5、涨跌幅限制
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首日之后涨跌幅限制30%。
上市首日盘中涨跌幅达到或超过30%、60%时,将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采取集合竞价,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
6、交易方式
(1)竞价交易
竞价交易申报类型为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
①限价申报
投资者委托会员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的指令。会员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
②市价申报
包括本方最优申报、对手方最优申报、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连续竞价阶段设置基准价格 ± 5%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为0.01元。
(2)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为协议转让,需满足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要求。
(3)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具体事宜由北京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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