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基金当理财买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A亏损大

访客2024-08-07 12:22:2110

  一波未平,一波又其,备受关注的鑫元基金半年期理财产品导致投资者亏损的风波为平,到期的鑫元基金一年期理财产品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A也将面临亏损备受关注的“鑫元基金”半年期理财产品导致投资者亏损的风波还未平息,还有十余天到期的鑫元基金一年期理财产品也将面临亏损。

  购买鑫元基金一年期理财产品的不少投资者接到南京银行的电话,被告知其购买的一年期鑫元基金在4月下旬开放,但亏损近10%。有投资者反应,由于销售期间,鑫元基金被南京银行工作人员描述成“无风险的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对这样一款债券型基金并未提只言片语。面对最终可能面临亏损的结果,投资者纷纷表示无法接受。

  事实上,对于南京银行涉嫌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的鉴定,有了新的进展。3月21日,江苏证监局公布了《关于对南京银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16]3号),认定南京银行在基金销售业务方面存在四大违规问题,责令南京银行进行整改。

  四大违规销售行为

  江苏证监局于今年2月23日至3月4日对南京银行基金销售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南京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四大问题。其中,备受投资者诟病的虚假宣传也被监管部门一并提出,南京银行个别支行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存在违规情形。

  根据江苏证监局公布的检查结果显示,南京银行阳光广场支行、江南大厦支行与大厂支行 3家支行销售人员在销售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时,使用了未在监管部门备案且内容标注有“半年绝对回报 13%”字样的资料。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事先经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基金销售业务和合规的高级管理人员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并自向公众分发或者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以及第三十五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五)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或者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的规定。

  除宣传资料外,经监管部门查实,南京银行部分支行制作并向部分客户发送了未在监管部门备案的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宣传短信。包括此前宣传时所用的“鑫元半年定开债券基金火热来袭,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首期运作实现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9.0% ,新一轮延续稳健风格,力争增厚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强势来袭 !仅限6月2日-10日可开放申购赎回。额度紧张需要预约。”等短信内容均涉嫌违规,同样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与此同时,南京银行基金销售业务规范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也被监管部门查出。经抽查,南京银行个别支行存在“南京银行基金代销业务交易类申请表”上遗漏客户签字情形,销售基金产品相关资料保存也不完整。值得注意的是,南京银行个别销售人员在尚未取得“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的情况下,无证上岗销售基金产品。

  此外,江苏证监局表示,南京银行未在 2013、2014年度结束一个季度内出具上年度基金销售业务的监察稽核报告,且有2项关于基金销售的管理制度未向监管部门报备。

  对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南京银行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其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改正。江苏证监局还强调,南京银行应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加强基金销售业务合规管理,加强人员资质管理,加强内部稽核工作,杜绝再次发生违规行为。

  投资者讨要说法

  对于江苏证监局责令南京银行改正一事,并未得到南京银行方面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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