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利润分配原则
基金的利润分配是投资者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来源的主要依据。不同的基金类型在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分配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以下从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货币基金三种乐行上去分析基金利润分配原则。
1、封闭式基金利润分配
封闭式基金利润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利润的90%。封闭式基金当年利润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然后才可以进行当年分配。封闭式基金一般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
2、开放式基金利润分配
我国开放式基金按规定需在基金合同中约定每年基金利润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利润分配的最低比例。开放式基金当年利润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然后才可进行当年分配。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方式分为两种:
现金分红:直接获得红利现金,不用支付赎回费,而且免税。若投资期限不长且当前市场环境较为震荡,建议选择现金分红方式。
红利再投资:将所分得的现金红利再投资该基金,即俗称的“利滚利”,这样做既可免掉再投资的申购费,而且再投资所获得的基金份额还可以享受下次分红。如果您的投资期限较长,建议您选择红利转投。
3、货币市场基金的利润分配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方式约定为宏利再投资,并应当媒体进行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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