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古代要讲究良辰吉时?
在中国传统文化看念中,讲究一切活动都要适应天时。因为 在人的一生中婚丧嫁娶乃为大事,存亡之时不克不及预定,而末身大 事婚嫁时间却是由报酬掌握。所以,抉择什么季节、吉日、时辰 举行婚礼,历来为人们所重视。古代人还有认为秋冬为婚嫁佳期者。如《诗经•卫风•氓》中 描画一位青年女子告诉她心上人说:“将子无怒,秋认为期。
”请 君不要焦急生气,到秋天我们就会连系的。《孔子家语》亦有“霜 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从经济前提讲,二三月恰是青黄不接 的期间,而秋收之后,便是农闲时间,经济又比春天宽裕。从另 一个方面来阐发,古代仲春男女相会可能是指爱情定亲的季节,而 秋冬才是实正嫁娶举行婚礼的季节。
在我国北方汉人中,在腊月 二十四祭灶以后到元旦那几天嫁娶之事最多。如山西《临晋县志》 载:“自腊月二十四至元旦,民间纷繁嫁娶,云诸神朝天,百无禁 忌。”那种风俗在全都城比力普及。有一种奇异的婚时抉择,即民间时髦的“借吉”风俗。“借吉”又喊“热孝婚”或“居丧婚”,即在家中有人逝世办凶事时或居丧服孝期间举办亲事。
古代礼教和法令把居父母丧、夫丧、妻丧以及帝王丧期间的婚嫁称“违时嫁娶”,历代都予以严禁。春秋战国时若在尊亲丧、父母丧期间婚嫁就被视为违礼,汉代对居丧为奸者要处以重典,魏晋南北朝时前赵石勒就曾下诏制止居丧期间婚嫁,齐立重功十条,而居父母丧期自主嫁娶列为不孝重功之条。
那种“借吉”风俗虽与儒家礼教看念相悖,但沿袭成俗,流播成风,禁而不行,民间习以为常,反不为怪。历代道学家都是以孝道来责备那种居丧借吉的婚嫁风俗,法令也是以“不孝”之功名予以制止。其实,若认真阐发那种风俗构成的原因,刚好与孝道有关。中国人传统看念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婚姻又是儿女“下以继后世”的大事,所以许多父母在弥留之际都期看能亲眼看到儿女完成末身大事,身后也能含笑入地。
临末遗愿多在儿女亲事上。所以,居丧完婚,有告慰父母在天之灵的含义。当然,那里也有迷信成份,居丧婚娶,“乘凶不忌”,故以丧期行婚礼。古代抉择婚期还有一种“冲喜”的迷信,认为婚姻是人生中一大喜事,与疾病 凶事相冲,所以,在父母病危,或未婚夫婿久病不起之时,便挠紧举办婚礼,期看 借婚姻之大喜来冲疾病凶厄之忧。
并认为经冲喜之后,能促使疾病早日痊愈。但是, 若为未婚夫婿冲喜,却是经常误了女儿末身。明代冯梦龙《古今谭概》就记载了那 样一个例子:“嘉靖年间,昆山民为男聘妇,而男得痛疾。民信俗有冲喜之说,遣媒 议娶。女家度婿且死,不从。”给未婚夫“冲喜”,假设夫婿公然康复,天然是皆大 欢喜,假设冲喜之后,夫婿反倒病危而逝,中国古代妇女改嫁又难,岂不误了末身。
居丧“借吉”和病危“冲喜”都是在特殊情状下抉择的婚时。在一般的情状下, 婚嫁佳期都是通过算命先生抉择黄道吉日。不单日子要好,连嫁娶的时辰也很重要。 古代嫁娶多在晚上。唐宋以后民间风俗逐步演变,迎娶和举行婚礼一般都在破晓日 出前后,最迟不克不及超越午时12点钟。
确定婚礼时辰都是根据阴阳算命先生推算。但 在迎娶时,迎亲步队前面都要挑两个红纱宫灯,迎娶回来拜堂时,要点上亮堂的大 红烛,无论白日光线多亮,宫灯和红烛都必需点上,那恰是古代“昏时行礼”的寓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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