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治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门基金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通知布告

kucn2023-11-26 17:13:2559

为更好地办事投资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视治理委员会存案,银华基金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治理人”)决定自2023年2月28日起,调整银华信誉精选一年按期开放债券型倡议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誉精选18个月按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丰华三个月按期开放债券型倡议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同时,对《银华信誉精选一年按期开放债券型倡议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华信誉精选18个月按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华丰华三个月按期开放债券型倡议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合称“《基金合同》”)和《银华信誉精选一年按期开放债券型倡议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银华丰华三个月按期开放债券型倡议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合称“《托管协议》”)中涉及的相关条目停止修订。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布告如下:

一、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相关条目

(一)银华信誉精选一年按期开放债券型倡议式证券投资基金

对《基金合同》“第十六部门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和《托管协议》“九、基金收益分配”中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停止调整,详细修订内容如下:

原表述:

本基金收益分配体例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盈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抉择现金盈利或将现金盈利主动转为基金份额停止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体例是现金分红;盈利再投资体例免收再投资的费用;本基金在封锁期内仅停止现金分红;

调整后:

本基金收益分配体例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盈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抉择现金盈利或将现金盈利主动转为基金份额停止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体例是现金分红;盈利再投资体例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二)银华信誉精选18个月按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对《基金合同》“第十六部门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停止调整,详细修订内容如下。本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与《银华信誉精选18个月按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任何抵触,不涉及对《托管协议》的修改。

原表述: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体例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盈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抉择现金盈利或将现金盈利主动转为基金份额停止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体例是现金分红;盈利再投资体例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在封锁期内,本基金仅停止现金分红,在契合有关基金分红前提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停止收益分配;

调整后:

本基金收益分配体例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盈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抉择现金盈利或将现金盈利主动转为基金份额停止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体例是现金分红;盈利再投资体例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展开全文

在契合有关基金分红前提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停止收益分配;

(三)银华丰华三个月按期开放债券型倡议式证券投资基金

对《基金合同》“第十六部门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和《托管协议》“九、基金收益分配”中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停止调整,详细修订内容如下:

原表述:

本基金收益分配体例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盈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抉择现金盈利或将现金盈利主动转为基金份额停止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体例是现金分红;盈利再投资体例免收再投资的费用;本基金在封锁期内仅停止现金分红;

调整后:

本基金收益分配体例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盈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抉择现金盈利或将现金盈利主动转为基金份额停止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体例是现金分红;盈利再投资体例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二、重要提醒

(一)此次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及响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本色性倒霉影响,能够由基金治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停止变动。基金治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的法式,契合相关法令律例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治理人将在更新基金招募阐明书时,对招募阐明书中的相关内容停止修订。

(三)本基金治理人许诺以恪尽职守、诚恳信誉、隆重勤奋的原则治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包管基金必然盈利,也不包管更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实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阐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揣度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功绩及其净值凹凸其实不预示其将来功绩表示。本基金治理人所治理的其他基金的功绩其实不构成对本基金功绩表示的包管。本基金治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傲”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改变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本基金治理人能够在法令律例和《基金合同》规定范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征询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布告。

银华基金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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