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集合竞价时间改变了吗?上交所集合竞价规则?
2024年10月8日起,上交所接受指定交易申报指令时间将“加时”5分钟。接受指定交易申报指令时间:由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调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
这让很多人以为上交所集合竞价取消了,或者集合竞价时间改变了,实际上交所的集合竞价时间并没有调整,9:15—9:25的时间段仍然保留为集合竞价时间,投资者可以在此期间提交买卖申报,由交易所系统按照集合竞价规则进行撮合成交。
以前9:25—9:30是暂停交易的,此期间交易所不接受新申报,9点30分开盘券商提交给交易所,交易所一瞬间进行处理所有申报。
此次时间的调整,是上交所将接受指定交易申报指令的时间段由过去的9:15—9:25扩展至9:15—9:30,即延长了9:25—9:30这五分钟的申报时间。现在这5分钟内,指定交易申报不再暂停,只暂停了交易委托申报。
上交所集合竞价规则:
1、集合竞价时间
早盘集合竞价:9:15-9:20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单,9:20-9: 25之间是不可以撤单的。
尾盘集合竞价:14:57-15:00之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
2、成交量最大原则
计算机按成交量最大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
3、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其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申报量成交。
4、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原则
集合竞价也同样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交易原则,也就是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5、竞价范围
(1)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
① 对于新股上市首日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144%为开盘集合竞价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上限的120%,64%为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下限的80%)
② 增发上市、暂停后恢复上市、退市后重新上市的上市首日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前收盘价的900%且不得低于前收盘价的50%;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不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
(2)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
集合竞价有效申报范围为其涨跌幅限制之内。也就是说投资者挂的委托单不能超出当天的涨停价,跌停价,否则为无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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