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继)父母子女之间能否结婚?

访客2023-11-27 14:03:0015

  【一、法令制止收养人与被收养人成婚。】

  养父母子女之间没有间接的血缘关系,只是拟造的血缘关系,不存在因血亲成婚而产生的生育方面障碍,那么若是两边自愿,养父母子女之间能否成婚?

  答:不克不及。

  目前常见的法理根据有三点:

  1、收养人(养父母)和被收养人(养子女)之间在法令上的权力义务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是一样的,法令制止其彼此通婚。

  中国、德国、日本、瑞士、意大利等大都都城在法令上都明白规定制止收养人与被收养人成婚。

  详细法令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第26条规定“国度庇护合法的。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力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婚姻法》第23条规定:“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力义务关系,适用法令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庇护被收养人的利益和权力。

  养子女持久受养父母的抚育,处于被抚育被教育的地位,为了避免收养人操纵收养来和被收养人成婚,维护被收养人的权力和利益,因而制止他们之间成婚。

  3、根据我国的伦理道德和社会风俗,养父母子女之间成婚有违社会伦理。

  【二、解除收养关系后,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能否成婚?】

  解除收养关系后,继父母和继子女在法令上已不是父母子女的关系,没有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力义务的约束,但考虑伦理一般也不宜成婚。

  法令没有明文规定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能否成婚,但从立法本意看是制止已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成婚的,其目标是避免有人操纵法令破绽解除收养关系到达成婚的目标。固然所需要的证件为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若是已经解除了收养关系的父母子女,其户籍不在一处的也可以注销胜利,但婚姻自己因违背法令强迫性的立法本意而成为。

  【三、法令制止继父母和有抚育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成婚。】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力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继父母子女之间是法令拟造曲系血系,法令制止他们成婚。

  【四、继父母离婚后,继父母子女之间能否成婚?】

  分为两种情况:

  1、是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构成了抚育教育关系,好比继子女由继父母抚育成人,受继父母的教育,从法令上讲他们之间的关系视同乡父母子女,因而即便继父母离婚,继父母子女之间也不克不及成婚。

  2、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没有构成抚育教育关系,好比继父母成婚时,继子女都已经成年,或继父母成婚时,子女固然未成年,但继子女由另一方父母抚育或者(外)祖父母抚育长大,那种情况下,继父母子女之间能够成婚。

  【五、其他曲系姻亲之间可否成婚?】

  好比曲系姻亲是指公公与媳妇、岳母与女婿之间可否成婚?

  从传统伦理角度讲不该当成婚,但媳妇和儿子离婚后,所有的姻亲关系已经解除,和公公之间不存在“曲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关系,法令对此也没有明文规定不成以成婚,只能说从立法本意和伦理角度看不宜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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