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对外出租,增值税、附加税费和房产税、地盘利用税缴纳给哪里的税务局?

访客2023-11-26 19:28:1115

请问

我们公司将位于外省的一套办公楼对外出租,请问增值税、附加税费和房产税、地盘利用税缴纳给哪里的税务局?

回答一

关于增值税,因为跨区了,出租不动产的租金收进的增值税需要在异地预缴3%,然后在公司机构所在地一般申报缴纳9%的增值税,容许抵减已经预缴的增值税。

参考:

根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供给不动产运营租赁办事增值税征收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布告》(国度税务总局通知布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根据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不动产,能够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根据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统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根据上述计税办法向不动产所在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统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获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办法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统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根据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统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办法计税的,根据上述规定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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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办法计税的,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9%)×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除小我出租住房外,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回答二

关于附加税费,因为跨区了,并在异地预缴了增值税,因而也要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庇护建立税适用税率和教导费附加征收率当场计算缴纳城市庇护建立税和教导费附加。

参考:

《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庇护建立税和教导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的规定,纳税人跨地域出租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根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庇护建立税适用税率和教导费附加征收率当场计算缴纳城市庇护建立税和教导费附加。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现实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根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庇护建立税适用税率和教导费附加征收率当场计算缴纳城市庇护建立税和教导费附加。城市庇护建立税市区税率7%、县城和镇税率5%、其他地域税率1%。因为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现实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根据,申报缴纳增值税税额是计算应纳税额抵减预缴增值税税额后的税额。

回答三

关于房产税和地盘利用税,因为跨区了,承租人做为房产利用人属于房产税、地盘利用税的纳税人,应缴纳房产税、地盘利用税。房产税、地盘利用税应当向房产地盘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参考:

1、《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2、《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造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运营治理的单元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处理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利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运营治理单元、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利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3、《国度税务局关于签发关于地盘利用税若干详细问题的阐明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确实定例定,地盘利用税由拥有地盘利用权的单元或小我缴纳。拥有地盘利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地盘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现实利用人纳税;地盘利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处理的,由现实利用人纳税;地盘利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别离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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