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公积金贷款!12月31日到期

kucn2023-11-26 18:44:3437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

通知

公积金贷款告贷人:

根据《关于施行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撑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文件相关规定,请未定期了偿公积金贷款的告贷人在政策到期(2022年12月31日)前尽快了偿所欠公积金贷款本息。从2023年1月1日起,对欠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将做过期处置,并报送小我征信过期笔录。

特此通知。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

2022年12月22日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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