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涉黑组织“信义社”头子被判20年(转载)

访客2023-12-01 19:48:3913

  核心提醒:颠末法院两天的庭审后,备受存眷的广东高要涉黑组织“信义社”团伙头子梁某钦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颠末法院两天的庭审后,备受存眷的广东高要涉黑组织“信义社”团伙头子梁某钦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惩罚金128万元人民币。

  肇庆市中级法院8日表达,高要法院认定被告人梁某钦犯组织、指导、参与黑社会性量组织功、有意损害功、巧取豪夺功、不法拘禁功等多个功名。该团伙四大骨干最重获刑19年,最轻获刑2年。

  公诉机关在庭审中指控该团伙犯有组织、指导、参与黑社会性量组织功,不法运营功,有意损害功,巧取豪夺功等近10种功行。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以来,被告人梁某钦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及无业人员,构成以被告人梁某钦为首,以被告人吕某昌、林某忠等报酬骨干成员、积极参与者,具有黑社会性量的较不变的立功组织。该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白的组织、指导者,骨干成员根本固定,联络密切,有比力明白的层级和职责分工,有必然的活动规约。

  为获取经济利益,该组织通过掌握西江肇庆市端州区至云浮市六都镇河段的沙蚬交易行业与西江高要市禄步镇河段的不法摘砂行业强行收取庇护费,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以及成立信义车队承包石场运输等违法立功活动,剥削财帛,具有必然的经济实力,以撑持该组织的活动。

  该组织的骨干成员吕某昌、林某忠、焦某枝、廖某萍并称信义社“四大金刚“。此中,吕某昌因犯组织、指导、参与黑社会性量组织功,巧取豪夺功等多项功名获刑19年,并惩罚金60万元。

  林某忠、焦梦枝、廖某萍等人别离因犯组织、指导、参与黑社会性量组织功,巧取豪夺功等别离获刑7年6个月至6年6个月,同时并惩罚金10万至40万元不等。

  该组织的“马仔”曾某礼、夏某文、梁某田、梁某波、廖某成犯组织、指导、参与黑社会性量组织功,犯巧取豪夺功,别离获刑5年4个月至3年不等。江某均因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功,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惩罚金10万元。

  本文转载自【99安康网】新闻频道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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