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取名“男不带天,女不带仙”是取名时“少贱卑己”的体现

访客2023-12-01 15:04:1715

孩子取名“男不带天,女不带仙”,虽然没有什么科学事理,但也确实是沿袭了两千多年的一种“风俗”。

那种“风俗”成为社会普及认知,起于汉代。

东汉章帝建初四年(79年),班固等人奉旨在白虎看开会,回纳总结“五经要诣”,编辑出了《白虎通义》或曰《白虎通》四卷。其以阴阳、五行为根底,阐了然天然、社会、伦理、人生和日常生活的种种现象;对国度轨制、社会生活和伦理原则等做了根本规定。经章帝承认后,现实成为以“今文经义”为根据的国度律例。

《白虎通义》卷下有《姓名》一章。其云:“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婚姻也。”“人必有名何?所以吐情自纪,尊事人者也。”

文中讲了因何同姓不婚;又讲了何以有名。文中说:“不以日月山水为名者,少贱卑己之称也。”那是关于一般苍生给孩子取名的原则。固然仅仅举例说“不以日月山水为名”,但地位低下之人取名的“底线”或曰“红线”是清晰的——必需是“少贱卑己之称”。

《白虎通义》

其实,《姓名》章里,已经讲到了给孩子起名喊“天”不适宜的理由。

文曰:“人所以十月而生者何?人,天子之也。经六合之数五,故十月而备乃成人也。”那是以阴阳五行阐明人的十月妊娠。文中“天子之也”,很可能是“六合之子也”的脱讹。

既然人因“天数五”和“地数五”的阴阳交合而出生,再自名为“天”,岂稳定了套。

《白虎通义》没有说到生女何以不克不及起名喊“仙”,但原则已定,喊“仙”明显不属于“少贱卑己之称”了。

中国“仙”的概念,大约战国期间才构成。

《释名·释长幼》:“老而不死曰‘仙’。仙,迁也,迁进山也,故其造字,‘人’旁做‘山’也。”

《释名》为汉末刘熙所著。他那段话说得很清晰了。那也是中国古代“神”与“仙”的底子区别——“神”为非人的无所不克不及者;“仙”则是长生不老之人。

很早就有“仙姑”一说,褒义,指山中不老的女人;贬义,则是“拆神弄鬼”的女巫。那是起名字“女不带仙”的第二个理由吧。

《周礼》

逃根溯源,《白虎通义·姓名》的思惟,皆来自“周礼”。

《姓名》中,有“人生三月而加名”语,是说孩子生下来三个月要起名字。那个说法,来自《礼记·檀弓上》的郑玄注。

前述文中“不以日月山水为名”,来自《礼记·曲礼》“名子者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水。”

《左传》中亦有相关记载。鲁桓公询问医生申繻太子若何取名,申繻答曰:“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水,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因为,“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水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

“周礼”中,是有很繁琐的一套规则的。好比,《曲礼》还说,须眉到了二十岁,要行加冠礼且别的取字。在父亲面前,子辈互相都称名;在君主面前,臣僚彼此都称名。女子定亲后,要为她绾发加笄且别的取字。等等。两千多年后,古时的一些“风俗”仍然传播,是很可理解的工作。事实文化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深远耐久的。即便有些看点过时或者是错误,也难以一时停止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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