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务厅 省卫生安康委员会 关于施行“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各市、州、曲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财务局、卫生安康委员会:
根据《国度医保局财务部国度卫生安康委国度疾控局关于施行“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根据“乙类乙管”总体计划“保安康、防重症”要求,为确保人民群寡平稳渡过传染顶峰期,决定对我省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停止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医保付出政策,进步下层就医报销程度
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作的,契合卫生安康部分造定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诊疗计划的住院医疗费用,施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根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付出后,小我承担部门由财务赐与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财务先行付出,中心和省级财务予以补贴。此中,中心财务按现实发作费用的60%补贴,处所承担部门按省与村落复兴重点帮扶县6:4、一般县5:5的比例分管。该政策以患者进院时间计算,先行施行至2023年3月31日。
协同鞭策施行分级诊疗,引导患者下层就医,确保医疗办事平稳有序。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域、城市社区等下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倾斜撑持力度,对在下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作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施行专项保障,鼓舞下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次内 (含各省暂时补充)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治疗药物,参保患者在下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作的与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为70%,先行施行至2023年3月31日。
参保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发作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治疗门急诊费用,根据其他乙类流行症医保政策施行。
二、施行暂时医保药品目次,称心患者用药需求
新型冠状病毒传染诊疗计划中新型冠状病毒治疗药品延续医保暂时付出政策,先行施行至2023年3月31日。因药品赐与不敷考虑暂时性扩展医保药品目次的,可参照省联防联控机造认定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治疗药品目次,由省医保局连系医保基金运行情状,提出暂时纳进我省医保药品目次的品种、期限及报销类别,报国度医保局存案后施行,先行施行至2023年3月31日。
三、做好“互联网+”医保办事,助力患者在线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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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健委要及时公布供给“互联网+”医疗办事的医疗机构名单,关于行业部分准许针对新型冠状病毒传染开放的互联网首诊办事,按规定为呈现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相关症状、契合《新冠病毒传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患者供给医保挪动付出结算办事,省医保局按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配套互联网首诊医疗办事价格政策,报销原则与线下一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相关症状复诊办事,仍按现行互联网复诊报销政策施行。
四、完美价格构成机造,提拔医保保障才能
陆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患者治疗所需药品绿色通道应急挂网、集中摘购、挂网摘购、存案摘购、价格监测等工做,降低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患者治疗成本。省医保局要连系医保基金运行现实,统筹推进政策落实,科学确定保障范畴和程度,既合理减轻群寡承担,又确保医保基金平安可继续。在此根底上,医保基金确呈现收不抵收的统筹地域,可由财务赐与恰当补贴。
五、优化医保经办流程,提拔便当医保办事
陆续做好医保便民办事,落实持久处方医保付出政策,施行医保经办工做常规事项网上办、告急事项及时办、特殊事项便民办、非急事项延期办、消弭隐患安心办。根据需要,与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治疗才能的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定《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患者收治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暂时专项协议》,批示各类医疗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相关诊断、结算等信息摘集和上传、医保费用结算等工做。足够发扬经办力量,推进办事下沉,各级经办机构要在做好参保鼓吹发动等经办办事的同时,共同相关部分做好农村地域、城市社区安康鼓吹工做,普及疫情防控常识,进步群寡自我防护意识,实在做到医保经办治理不放松、医保经办办事不连续。
六、加强部分协调联动,确保政策落地收效
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施行“乙类乙管”,是党中心、国务院在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工做等根底上做出的严重决策。各相关部分要进步政治站位,实在履行职责,医保部分负责相关费用的审核、结算工做,加强基金监管;财务部分负责及时拨付财务补贴资金;卫生安康部分负责批示医疗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患者的认定、信息注销与上传工做;疾控部分负责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患者的信息、数据上传工做。加强协调联动,确保不折不扣将党中心、国务院决策摆设落实到位。
本通知事项改过型冠状病毒传染施行“乙类乙管”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湖北省财务厅
湖北省卫生安康委员会
2023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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