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启用

kucn2023-11-26 17:18:4426

杭州市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启用

根据省同一规则,杭州市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启用规则同2021年度。现将启用规则相关问答整理如下:

问:新上限是几?下限是几?

答:根据省厅文件精神,2021年度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元就业人员加权均匀工资为89240元,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启用。启用前:下限 3957元/月,上限19783元/月;启用后:下限3957元/月,上限22311元/月。

问:新的上、下限能否从2022年1月起头逃溯?启用前已去职职工能否逃溯?启用前已退休职工能否逃溯?

答:启用时,对用人单元2022年1月至10月按原缴费基数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停止差额补收或退收。对启用前已去职职工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停止差额补收或退收。启用前于本年1-10月退休的职工,对用人单元2022年1月至10月期间按原缴费基数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停止差额补收或退收。

问:2022年杭州市企业在职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

答:

2021年施行原则如下:

2022年施行原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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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年中结算详细规则——往年新增的人员

答:2021年12月已在本单元参保缴费,新基数启用时仍在本单元的参保人员(包罗新基数启用前昔时退休的),从2022年1月起头调整。

问:年中结算详细规则——昔时新增的人员

答:昔时新增且申报的月工资收进高于22311的人员,将对预收的各项社保费,停止差额补收。

问:年中结算详细规则——本年1月1日至11月29日中午期间打点停保的人员

答:根据省社保中心同一工做安插,对新基数启用时已去职职工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停止差额补收或退收。

问:上一岁尾在职人员,上半年去职又进职人员,若何补差?

答:统一单元结算今年度打点暂停又续保的,属于从头就业人员,应该根据续保时申报的缴费工资,从续保当月起启用新基数并补差。续保之前月份基数稳定。

问:上一岁尾在职人员,1-11月到龄退休人员,若何补差?

答:启用前于本年1-11月退休的职工,对用人单元2022年1月至10月期间按原缴费基数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停止差额补收或退收。

问:1-10月去职人员,通过法令路子要求补差额的,经办机构能否要受理?

答:按“参保小我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事项打点。

问:企业通过网上申报上年度职工工资,新基数启用后,发现部门人员缴费基数有误,该若何调整?

答:企业可通过以下路子调整昔时缴费基数:

① 浙江政务办事网:抉择参保小我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事项,上传《参保小我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申请审定表》和原始工资财政发放凭证在线打点。

② 线下窗口:至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参保小我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申请审定表》和原始工资财政发放凭证停止工资复核。

若有疑问,可存眷“滨江人社”微信公家号,点击菜单栏“人社办事”——“社保百问”栏目,停止征询或线上打点相关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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